问题 | 如何判断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关系中,一方在其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所取得的各类财产,即为该方的婚前财产。
这些财产可以概括地划分为四大类别: (1)个人所有之财产,涵盖了如工资奖金、从事产业生产与运营活动所获取的收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遗产或是赠予所得之财产及资本收益等各类合法收入; (2)一方在婚前已合法取得的财产权益,比如,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债权等根基稳定的财产权属范畴; (3)婚前财产所产生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在婚前所产生的利息收益; (4)婚前便以货币、股票等法定方式存在,但婚后却以不同形式显现出来的财产。 围绕婚前财产的界定,双方结婚登记之日便是至关重要的时点,在此节点之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将全部归属予其中某一方所有; 在结婚登记之后,若任一方独立获取或是双方共享的财产,除非法律有额外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否则都将自动视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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