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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后由父母资助购置的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若婚后由某一方父母单独提供资金,且该房产所有权登记在其子女个人名下的情形,则可理解为该赠与行为仅针对其子女个人,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其次,在婚后某个特定日子里,若由其中一方父母出资并将房产所有权登记于其子女儿及其配偶两个人名下时,此时便可归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之中;
最后,当婚后父母双方都对购房提供资金支持,并且以全额付款方式购买房产后,产权证上只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占总购房价的比例来计算所拥有的相应份额,而入驻时双方均有姓名,但未对各自比例进行明确规定的,此种状况便构成了未划分份额的共同共有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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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9: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