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涨价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结为夫妇之后,夫妻双方对于该处房产皆曾进行过装修翻新、日常保养和管理工作,因此使得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得到提升,从民法学当中的“添附”理论观点出发,这部分增值产权显然应该归属到夫妻共同所有范围之内。
2.倘若在夫妻共处期间,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土地价值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从而造成了该处房产的实际价值持续攀升,根据投资风险收益的经济学原理,这部分增值部分理所当然应被视为属于原属夫/妻一方所有。 3.在判断婚后增值是否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时,我们秉持着以下基本原则: 针对夫妻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在婚后经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及管理、经营、维修以及投入资产等行为,使得原本的财产产生了增值现象,那么这部分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应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其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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