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暂无履行能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可以认定暂无履行能力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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