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书交到法院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受理离婚起诉书之后,原告方拥有在宣判之前,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请求的权利。
倘若法院尚未对案件展开实质性的审理工作,那么通常情况下会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 一旦撤诉成功,整个诉讼程序就会宣告终止,双方当事人也就重新回到了诉讼之前的状态。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撤诉之后,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出现,原告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一般这个期限为6个月。 这是为了避免原告随意撤诉又随意起诉,影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如果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部分的审理,那么此时的撤诉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是否准许撤诉以及如何处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裁定。 总之,当离婚起诉书交到法院之后,原告确实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诉。 但是,最终能否获得准许,必须要由法院依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出决定。 这既保障了原告的诉讼权利,也维护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后,在宣判前欲撤诉。法院尚未实质审理时,小朱申请撤诉,法院通常会准许。但小朱撤诉后无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能否再起诉成争议点。若法院已部分审理,小朱此时申请撤诉是否准许也存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未实质审理时小朱的撤诉申请,法院一般会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止,双方回到诉前状态,这保障了原告的处分权。 2、小朱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这是为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维护司法程序正常进行。 3、若法院已部分审理,小朱申请撤诉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定,以兼顾司法公正与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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