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反悔协议书还有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反悔协议书通常具备一定的效力。
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尽管已经提交给了婚姻登记机关,可是却并未生效。 这意味着,倘若其中一方出现反悔的情况,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之内,如果双方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之前所提交的离婚协议就会被视为未生效。 但是,倘若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并且婚姻登记机关也已经将离婚证发放给了双方,那么此时的离婚协议就会生效,而反悔协议书通常也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了。 总之,对于离婚冷静期反悔协议书的效力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这就需要综合考量在冷静期内双方的具体行为,以及是否已经成功领取了离婚证等诸多因素。 只有全面、细致地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准确地确定离婚冷静期反悔协议书的效力究竟如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协议后进入离婚冷静期,小朱反悔并签署反悔协议书。之后在冷静期届满30天内,两人未一同前往领离婚证。但之后小李认为反悔协议书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未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之前提交的离婚协议视为未生效,此时小朱的反悔协议书具备一定效力。 2、若之后双方又一同前往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那么小朱的反悔协议书通常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