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后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的进程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起诉离婚进行到第二次开庭之后,是可以申请撤诉的。
原告在整个诉讼过程里,拥有撤诉的权力。 倘若原告在第二次开庭结束后,经过深思熟虑,觉得不再打算继续推进离婚诉讼这件事了,那么就可以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法院在对申请进行审查时,要是觉得撤诉这件事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不会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就会准许原告撤诉。 一旦撤诉成功,整个诉讼程序也就此终止了,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维持在起诉之前的那种状态。 不过这里有个需要注意的点,那就是撤诉之后,如果想要再次起诉离婚,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通常情况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 但要是在撤诉之后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那么就不受六个月这个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再次提起起诉。 总而言之,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后撤诉确实是当事人所拥有的合法权利,不过在行使这个权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离婚,第二次开庭后,小朱经过思考决定不再继续离婚诉讼,遂向法院申请撤诉。小胡作为小李的律师认为小朱撤诉可能损害小李利益,不应被准许,双方产生争议。法院审查小朱的撤诉申请。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原告有撤诉权力,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法院会审查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不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则会准许。小胡的观点需要有事实依据,若无则小朱的撤诉申请大概率会被准许,一旦准许,双方婚姻关系恢复到起诉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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