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接不到传票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考虑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无法接收到传票,那么公告送达便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在法律程序中,法院会选择在法定报纸或者法院公告栏等特定的媒体上刊登送达公告。 这个公告期通常会设定为60日,这60天的时间就是为了确保对方能够知晓诉讼的相关事宜。 当公告期满后,就视同传票已经送达给了对方。 在这整个期间,诉讼程序并不会因为对方未接到传票而被暂停,依然会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不过,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送达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诉讼周期有所延长。 所以,在起诉离婚之前,一定要确保起诉的相关材料是齐全的,并且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如果对方在公告期结束后仍然没有应诉,那么法院就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总而言之,通过公告送达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解决对方接不到传票的问题,从而保障离婚诉讼能够依法、有序地进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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