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在外省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
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所以,双方都在外省,且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 因此,离婚的条件是比较灵活的,不一定双方要在户籍所在地才能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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