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远商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延期交房问题上,我方建议阁下考虑及采取如下之行动以获得适当的解决方案:若出现延迟交付属于正常范围之内的现象,那么作为业主,阁下需要对物业公司给予适度的宽限期,并且保持足够的耐心等待一段时间,以便有机会进行房屋的验收工作。
然而,倘若遇到异常延期交付这种异常情况的话,作为业主,阁下有权依据具体事实情况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除此之外,阁下还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深度交流和协商,共同探讨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假如双方在此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阁下亦可选择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反映;若经过以上步骤后仍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阁下还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馈相关问题以获取他们的支持; 最后,当所有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时,阁下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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