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基本原则上,订金可予以退还,而定金则无法进行退还。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定金也有可能得以收回:
(1)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合同义务的;
(2)收受定金的一方虽已履行债务,但其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的。
另外,若卖方以认购、订购及预订等方式从买方处收取定金,以此作为就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倘若由于买方或卖方单方面的因素未能顺利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依照相关法律对定金作出相应处理。反之,在双方当事人都无过失,且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并非由于双方原因所致的情况下,卖方应对买方全额返还所收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