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预先预定购买的房屋合同不幸遗失,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补程序。针对该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首先,若购房合同在未完成预售登记阶段即已遗失,那么请您务必将剩余的合同予以废弃,并重新签署新的购房合同; 其次,若是在预售登记完成且尚未办理银行按揭之前发生购房合同丢失的状况,则需要在当地权威报刊上发布合同失效公告以告知公众。三个月期限届满之后,请前往预售登记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对已签署的合同给予注销,随后再重新签署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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