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付可以延期吗现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时将房产交付,该行为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面对此种情况,应该根据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其追讨相应的违约金。倘若在上述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那么关于这两者的数额便可参考如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逾期交付使用的房屋,应按照在更新土地使用期限内,在同一地理位置、同等品质的物业出租市场中相关政府监管机构所公布的平均租赁价格水平,来作为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依据。当合同双方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提出减免时,其减免额度应以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为基准;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则需通过实际损失来重新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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