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预售证可以说开盘在即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书之前,不得开始销售项目楼房。商品房预售实施严格的许可制度。所有涉及到商品房预售的开发公司,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若开发商无法提供有效的预售许可证明或该证明已经失效,那么其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将被视为非法行为。即使已签署买卖合同,也同样视为无效。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卖方索取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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