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能否诉前调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房屋权益而产生纷争,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则法院在受理此案之前必须先进行调节工作,若双方未能就调解达成共识,法院方才会正式进入审理程序。在人民法院对于房屋权益纠纷进行调节过程中,应由一名审判员担任主持人,并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点展开深入磋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签署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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