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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柳州延期交房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先销售商品房之际,必须与购楼人士签署商品房预售合约书,此类合约书应详尽地声明购房房屋交付之具体日期。若该房屋无法依约交付,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然而,若购房人士将开发商诉至法庭,要求其履行交房的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那么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究竟应由何方负担呢?首先,我们须明确在此所讨论的诉讼费用并不包括原告为聘请律师而产生的律师费,而是仅限于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上诉费以及公告费等法定费用。其次,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因此,若确实由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交付延迟,开发商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起诉讼费用。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事先垫付,待判决生效之后,再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诉讼费用的实际承担方。若开发商最终败诉,则开发商需向业主支付业主先前垫付的诉讼费用。而关于律师费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当事人不得自行主张此项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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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3: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