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加以处理:首先,对于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方面的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自行协商予以妥善解决;其次,若土地争议双方在自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应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面进行调解;再者,若经过上述两种途径仍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涉及到单位之间的争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而对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最后,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