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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津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仅签署了一份《购房意向书》,其中详细规定了房产交易的价格、房屋具体地理位置、支付款项的日期以及过户及交房的相应日期等条文,那么此种情况便可被视为已经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在此前提下,买方享有选择权,既可以坚持要求卖方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也可以选择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若已正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同样拥有权利选择继续执行合同或撤销合同。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完全弥补因房价上涨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买方还有权进一步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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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2: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