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益阳购房退定金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关于已交付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首先,如果购房者毫无缘由地拒绝购买房屋,那么先前支付的那部分定金无法要求退还。其次,如果卖方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其行为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那么卖方应该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关于定金罚则的执行,需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准则:第一,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根本性违约,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第二,若收取定金的一方出现根本性违约,那么他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第三,当双方当事人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定金可作为货款或被收回。综合以上分析,购房者已交付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究竟是买方违约还是卖方违约。若为买方违约,定金将无法退还;反之,若为卖方违约,定金则可退还。此外,定金罚则的执行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无论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还是违约方的身份,都可能对定金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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