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延期一年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期房逾期交房,则购买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违约之诉,并主张相关赔偿及损失。在购屋者已发出正式催告且经过三个月之后,若开发商仍未能如期完成交房工作,购买者可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不当时,应当负起持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对受损方进行赔偿等违约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亦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若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购买者延迟支付购房款项,在经过正式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那么解除权人有权申请解除该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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