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伟大集团延期交房有钱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来临之际,您可以向开发商发送房屋催交通知函,若在此后的三个月法定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无法按时交房的话,您将具备要求退房的权利。届时,开发商应依照合同条款,如数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活期利息。倘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一项,您也可同时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合同中对于延迟交付房屋而导致退房的期限规定在30至91天之间。若超过此期限,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约交房,那么您便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若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赔偿事宜,则合同应继续履行,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间内,您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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