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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朝阳不购房了定金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产购置过程中的定金缴纳问题上,具体能否申请退还这一款项,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首先,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所预定的时间及地点完成签约手续,或在正式签订合约之时对认购书中所明确的关键条款如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进行了重大变更以致无法顺利签约,则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违约现象,先前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会得到退还。其次,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之内将购房者已经选中的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无法实现正式签约,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再者,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本身没有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合同,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无效的情况,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承担购房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此外,如果只是因为正式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但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全额退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而双方又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总而言之,在任何情况下,只要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开发商都应该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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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