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办理需要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签署购房协议之日起,需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登记备案工作。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必须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自签署购房协议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及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房地产管理局也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广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制度。若开发商无法亲自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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