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追责期限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公民享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权,且该诉讼期限被规定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诉讼期限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的权益遭受侵害及责任人的日期开始起算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权利遭受侵害的日期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法院有权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予以相应地延期审理。然而,针对具体案件,诉讼期限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差异。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是我们需要记住的要点。若超过二十年,依然可以提起诉讼,但若对方以已过追诉时效为由进行抗辩,那么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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