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一年交房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合同法规定,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行为,购房者有权按照约定的期限选择是否要求退房。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延迟交付房屋的可退房期限,该期限通常介于30日至90日之间。若开发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交房工作,则购房者有权向其提出退房申请,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作为补偿。然而,如若在合同中已经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间内,购房者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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