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签了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住宅后选择提出退房的事宜,其具体的截止日期方面并无明确规定。倘若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购房者便有权解除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进而要求退还全额款项并对房地产开发商施加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此种情形,主要包括了下列三类状况供广大消费者参考:首先是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而延误时间已经超出一定范围;其次是若房屋呈现出严重的结构性质量问题,以至于无法进行有效修复或即便修复也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同样享有自愿退房的权利;最后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过失导致购房者无法依照法定程序正常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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