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有纠纷如何诉讼一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房地产所有权的争议诉讼,当事人应当携带包括其身份证明文件在内的所有相关文件以及他们拥有的关于该房产所有权的证据材料,前往距离房产所在位置最近的初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进行立案申请。一旦法院获悉上述申请并且确认了起诉满足受理条件之后,将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案件双方当事人并要求他们准备相关证据以供审核。法院会正式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之内通知被告及原告开庭时间。在指定的开庭日当天,双方当事人需要详细准备并携带所需的全部资料准时到达法庭现场进行听审和审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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