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数额较大;倒卖次数多;倒卖手段恶劣;结伙倒卖车票、船票;内外勾结倒卖车票、船票;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 (2)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 (3)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 二、倒卖车票、船票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实际上就是生活当中常见的黄牛,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侵犯了我国对于车船票的管理制度,不过,量刑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倒卖车船票的数量及违法获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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