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破产企业对外的债权如何处理 |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破产企业所遗留下来的对外债权问题,一般都有专门的破产管理机构来全权负责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积极地收回。 这类机构在具体操作上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方法来实施,例如向债务人寄出催款文件或者提出法律诉讼等等。 而对于那些可以成功回收的债权,它们将会按照现行有效的《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依序进行合理的分配。 在此过程当中,他们会充分重视并考虑到每项债权的效力以及时间性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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