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合伙开店一方想撤股怎么清算 |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合资开设的商铺中,若某一方提出撤股,首要步骤便应当依据双方签订的合资协议中所列明的细则进行全盘清算。 如若协议内容并未详细注明相关规定,则通常需要对商铺所拥有的各项资产(包括库存货物、设备设施、债权债务等等)进行全方位的估值与核算处理。 依照各位合伙人在合作期间内对于该商铺所做出的贡献度及各自的投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合理地确定出撤股方应获得的相应份额。 倘若商铺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盈利,那么撤股方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参与利润分配; 反之,若出现亏损情况,同样需要按照比例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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