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民间借贷怎么还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面临破产之际,其所拖欠的民间借款的偿还工作通常是根据业界确定的破产清算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的。
首先,由受托管理破产事务的专业人员——破产管理人为企业名下的全部资产展开详尽的清点、价值评估以及处置等工作。 而民间借贷作为企业所背负的众多债务中的一部分,也将与其他各类债务共同参与到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过程中来。 一般而言,在清偿过程中,会依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及其优先级进行依次处理。 若不幸的是,破产财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的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