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不成功法院有权裁定清算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破产重组未能取得积极成果之际,司法机构有权决定启动清算程序。
破产重组的目标在于拯救陷入困境的企业,赋予其新生机。 然而,若在重组进程中,无法如期执行重组方案或重组方案无法实现预期目标,那么司法机构很有可能决定执行破产清算。 这主要是由于破产重组需满足诸多严格条件与标准,若历经艰辛仍无法达标,为保障各方面权益,适时启动清算程序有助于公正地分配企业资产,从而尽可能降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