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之后债务怎么办理执行程序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破产后,债务的执行流程通常需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首先,该企业的破产清算专员将会接手管理企业的全部财产,并对这些财务进行详细的清点、评价及处理。
在此期间,破产财产的分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顺序逐一偿付,以确保公平公正。 其次,针对破产企业所背负的各类债务,我们还需进行详尽的分类,划分出有担保的债权以及无担保的债权。 由于前者是基于担保物的价值取得有限的优先受偿权,所以其偿付顺序将在后面两个步骤中讨论。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步,是依据法律规定的债务清偿次序,有针对性地逐一予以偿还。 具体来说,例如包括破产行政支出与共益债务在内的各类无担保债权,在清偿过程中理应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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