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能拿回多少钱一个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后能够回收的金额,具体情况取决于多种复杂的因素,其中包括破产者的实际资产状况、所承担的债务义务轻重程度以及他所在地区相应的法律规范等等。
一般而言,在进行破产清理的整个流程中,通常都会遵循特定的顺序并且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配剩余的可用资产。 若涉及到自然人破产,某些基本的生活必需开支和固定资产可能仍得以部分保留。 然而,具体的可以保留的金额仍然无法简单地作出统一概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立法规定,在偿还了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支付破产者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该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其次,偿还破产者欠缴的除了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的税款; 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同一顺序的各项清偿要求,则应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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