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外立面怎么界定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擅自改变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的违法行为,可以采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外立面是指物体和物体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 建筑外立面即是除屋顶外建筑所有外围护部分。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5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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