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筹建集团公司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金需达到人民币50,000,000元以上;并且,作为集团的核心,其旗下还应当拥有至少五家子公司方能正式运营; 2.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计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0,000元; 3.以母公司为主体的整个企业集团需要向相关机构进行登记,其形式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4.所有被纳入集团组织的会员单位都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实际上,国家级别的集团公司与省市级别的集团公司设立的条件会有所差异,具体表现在对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各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子公司数量的要求上。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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