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职人员能注册公司吗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为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者,其职责责任中包含了在其期间内不能够注册任何公司,以及明文禁止的个体参与营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等规定。
具体而言,这些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以自己或通过他人的名义来进行运营或经營企业; 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权或证券; 3、未经批准地购买/出售股票或者投资于其他类型的证券资产;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成立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个人; 5、违反国有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已卸任的职位接下来的三年后,仍受雇于私人企业、外资投资企业以及与原岗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同时从事有偿性的商业活动; 6、在原有的管理职务结束后的三年内,仍然接受私营企业、外国人投资项目和具有商务经营性质的机构所提供的相关就业机会,或者从事与其先前的职业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所述活动必须限制在该前任工作角色所管辖的范围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