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没有填内容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章程必须写明:
(一)公司名称、住所; (二)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设立方式及其股份发行范围; (四)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各类别股份总数及其权益、每股金额; (五)股份转让办法; (六)股东的权利、义务; (七)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经理)及其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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