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私有的定罪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针对破坏私有财物也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是这样的:
从数额层面来讲,在各地的司法实践里,“数额较大”的标准并非统一,会存在一定差异。 通常情况下,倘若毁坏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一般就会被视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比如说,一辆普通的自行车价值可能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而如果多次毁坏这样的自行车,即便每次的价值未达到5000元,但达到三次以上,也极有可能被定罪处罚。 再从情节严重的角度来看,要是毁坏的手段极为恶劣,比如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去破坏财物,或者因为毁坏行为而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像在公共场合引起了极大的混乱等情况,即便毁坏财物的数额未达到前面所说的标准,依然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里必须要强调的是,对这一罪名的判定不能仅仅看单一因素,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 并且,在司法程序中,证据的搜集以及认定工作是极为关键的,只有具备充分、确凿的证据,才能准确地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判定和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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