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赌博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主体方面**通常来说,只要是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赌博罪。
这意味着,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只要满足年龄和能力的条件,都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而单位则不能成为赌博罪的主体,因为赌博这种行为主要是个人的违法活动,单位通常不会以赌博为主要业务或活动。 **二、主观方面**在主观意识上,必须表现为故意。 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赌博行为,却仍然积极实施。 并且,其目的是以营利为导向,通过赌博获取钱财。 如果只是出于娱乐目的偶尔参与赌博,而没有营利的意图,那么就不构成赌博罪。 **三、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赌博行为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产生负面影响。 **四、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聚众赌博,即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活动,行为人自己从中抽取头钱或渔利; 二是以赌博为业,也就是经常进行赌博,将赌博作为自己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或者重要收入来源。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单纯偶尔参与一次两次的赌博行为,由于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不构成赌博罪。 只有达到一定的频繁程度和规模,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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