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开设赌场代理是属于从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网络开设赌场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于代理身份是否构成从犯这一问题,无法以简单的概括方式加以解答。
因为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扮演次要角色或提供协助支持的罪犯。 假如在整个网络赌场犯罪事件中,该代理所承担的职责较轻、参与程度较浅且获得的利益也相对有限,因此,他在实施和完成犯罪行为中所起到的只是辅助性的角色,那么我们有理由将他视为从犯。 然而,如果该代理积极投身于赌场的运作与管理工作,并且在吸引赌徒以及组织赌博等环节上表现突出,甚至达到了与主犯相当的影响力,那么很可能将不再被视为从犯。 最后的判决结果需要充分考量其在犯罪活动中的具体行动、参与程度、收益状况、主观恶意等多个维度的因素,并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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