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虽有双方达成和解并不能直接导致撤销公诉的情况发生。
倘若涉及自诉案件,例如涉及到轻罪范畴内的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自诉人有权提出撤诉申请并获准许。 然而针对公诉案件而言,即便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和解,检察机关亦未必会同意撤回起诉。 这主要是由于公诉案件所代表的是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追究责任,其所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体权益,更重要的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自诉案件的结案方式】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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