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属于什么罪名类别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被视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具体而言,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超越了相关规定所设定的限额或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对其进行两次催收之后,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时间仍然未予偿还的违法行为。 此类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也侵害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恶意透支的判定,必须要全面地考虑到持卡人的透支金额、还款意愿以及还款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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