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对自首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首作为指称犯罪者在实地犯下罪行之后能够自主地前往执法机构,详尽阐述自身所犯罪行的行为,这也是前文所提到的,对于这种投案自首且罪行较轻微的犯罪分子,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给予从轻或者适当减轻刑罚。
当然,如果犯罪情形相对较为轻微,我们也可以考虑予以其免除刑责。 自动投案则是指犯罪事实或嫌疑人在有关机构并没有发现的情况下,或虽然已经被发现但是在还没有接受到司法机构讯问和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并且直接地选择去向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又或是人民法院揭发自己的罪行。 而所谓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成功自动投案之后,能够全盘托出自身在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主导作用以及主要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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