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过了追诉时效期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适用法律过程中,若某项罪行已然越过了法定的追诉时限范畴,那么便代表即便此罪行确实发生过,司法机关也不得在特定期限后的时间内继续对此行为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诉讼和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设定追诉时效,主要是出于多方面的考量,包括保障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以及彰显刑法所应具备的谦抑性原则等等。 具体而言,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期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行,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的罪行,其追诉时效则为十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但未达十五年的罪行,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罪行,其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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