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乃是一种以谋求盈利为根本目的,以汇聚大量人群参与赌博活动亦或是将赌博视为全职工作而设立赌场之行为。
在对该类犯罪行为进行确凿判断时,我们通常会深入考量如下几个核心要素:首先,对于场所与设备方面,即赌博场所是否具备专属性质,其内部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设施以及必要的工具;
其次,从组织行为角度看,赌场是否存在着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这其中包括招徕赌徒、制定赌博方式及规则等环节;
再者,从营利目的层面分析,赌场是否将获取利润作为其主要追求的目标;
最后,从规模与持续时间维度来看,赌博活动的规模大小以及持续时间的长短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