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嫌构成袭警罪而无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时,其原因往往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案件情节显著轻微且对于公共安全及秩序的危害程度较小,则可不认定为犯罪事件进行处理。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所实施的轻微推搡动作并未对警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者妨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 其次,如果案发后超过了相应的追诉期,那么也意味着该项指控不再具有刑事诉讼的合法权益。 例如来说,如果最终被判定犯有法定最高刑期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罪行,并且已经经历了五年的期间; 最后,根据特赦令所宣布的事项,部分应受刑罚处罚者可获得赦免裁决,这样亦可能导致无法启动相关的刑事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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