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不一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惩戒措施的确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多样性规制,这主要由特定的犯罪情节及其相关影响因素所决定。
在范围涵盖面广泛的危险驾驶罪当中,其具体内容包括了醉酒驾驭机动车辆、以追逐竞驶为表现形式的恶劣情节、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或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而对公共安全带来潜在威胁等等。 就量刑幅度而言,整体来说,对于具备成罪条件的危险驾驶行为,会采取拘留的方式加以惩罚,同时还会附加罚款等刑事责任。 然而,具体的刑期以及罚款金额则将会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所引发的不良后果、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罪行的认识与悔过态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权衡。 比如,若是涉及到醉酒驾车情节,且血液酒精浓度到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那么便应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将其作为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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