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不成立的情形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敲诈勒索罪可能因某些因素而无法判定其成立。
主要包括: 1.被告人的行为当时并无非法占有的意图。 若被告人先前要求被害人支付财物是由于享有合法的权益支持,就象是存在着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该索求的金钱数量并未明显超越其所应得的合理范围,那么通常而言此类案件不应被裁定为敲诈勒索罪。 2.被告人并未实际采取威胁或者恐吓等手段,致使被害人感到恐惧进而不得不交付财物给他们。 倘若被告只是以温和的态度进行讨论与沟通,同样不能认定其犯下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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