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深圳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深圳地区,若有人拖欠金钱款项未能如约偿还,那么这种情况常常被视为一种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而非直接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
然而,假如债务人没有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国家设立的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状况,施行一系列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例如限制其出境、将其未履行义务的信息记录在案等等。 然而,这些措施并不包含对债务人进行拘役或监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拘留或监禁。 只有当债务人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存在着刻意逃避债务的不良意图,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情节严重时,才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而面临刑事责任。 但是,这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分析,而不是简单地做出一刀切的判断。 因此,总的来说,仅仅是因为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当事人面临刑事处罚,即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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